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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成功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和达标村的奖励标准进行了调整,由之前的以村为单位进行奖励,调整为按人均奖励,并将奖励标准列入《温州市2012年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》落实,若成功创建温州市级消防安全样板村,该村村民人均最高可获奖励1200元。温州市要求,凡创建市级新村以上的行政村要建立义务消防队,并符合消防安全达标村的要求。